单位给员工
定做工作服到底是不是应该让员工自己出资购买,这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争论,赞同的人说,工作服是员工自己穿的,而且是公司按照员工的身体尺寸量身定制的。员工辞职或他原因不穿以后,也没办法让其他的人来穿,只能是扔掉。所以说,定制工作服的钱就应该员工拿钱定做。而不同意员工自己出资的人则说,工作服是员工在工作的时候穿的,是工作时单位福利的一部分。再说了,工作服,只能在单位穿,如果穿到大街上,让人们看了会觉得很另类,回头率是很高的。让员工自己出钱买了衣服为公司服务,这是不是太不公平了,有点霸王条款的意味。这一类的事目前在重庆有了定论,法院对一起因为公司要求员工购买工作服的事做出判决,支持了员工的观点,让公司退还员工的定制工作服的钱。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是重庆一家保安公司在招聘员工时收了员工工作服和工作牌押金。员工离职后,要求公司退还押金,但是单位说这是行业惯例,不给退。于是这家公司的员工就把他告到法院,要求公司退还押金。法院判决的理由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制要求员工购买服装或其他物品。判决后,这家保安公司退还了押金。相信如果在遇到这种情况,工人们就可以理直气壮的拒绝自己出钱购买工作服了。